1. 就診諮詢服務
透過現場或電話諮詢,對病情做初步的判斷和解釋並引導就診
2. 住院相關手續諮詢
(1) 協助辦理住院手續―――押金、填寫相關資料。
(2) 協助醫生與患者溝通,讓患者適應醫院就醫診療模式。
(3) 出院時協助保險退費的資料準備。
1. 費用發票正本及費用明細
2. 醫院診斷證明(3份)
3. 出院小結(住院證明)(3份)
4. 門診病例
5. 可退費適用疾病範圍和其他相關手續及資料可至服務部索取諮詢.
以上資料均需加蓋醫院有效印鑒.
3. 協助醫療轉運
提供及協助有需要的患者廣東地區醫療轉診(需收取救護車費用)
1.外地轉送回本院;
2.協助由本院轉診回臺灣(SOS或華南急難救助中心).
通過SOS轉診時,臺灣負責轉診的醫生會與患者的主治醫生聯絡,瞭解病情並確定轉診時間。
3.根據實際情況轉送至其他專科醫院
4. 體檢安排
(1) 門診一般體檢
先做個人情況諮詢,再根據個人需求制定相應的體檢專案。
(2)住院體檢安排
『緊急傷病』醫療範圍如下(全民健康保險緊急傷病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第三條):
1)急性腹瀉、嘔吐或脫水現象者。
2)急性腹痛、胸痛、頭痛、背痛(下背、腰協痛)、關節痛或牙痛、需要緊急處理以辨明病因者。
3)吐血、便血、咳血、血尿、陰道出血或急性外傷出血者。
4)急性中毒或急性過敏反應者。
5)體溫不穩定,在一小時內曾高燒達攝氏三十九度以上或體溫過低者。
6)呼吸困難、喘鳴、口唇或指端發紺起因於心、肺、腎功能衰竭、失調或血液、血中氣體異常者。
7)意識不清、昏迷、痙攣或肢體運動功能失調者。
8)眼、耳、呼吸道、胃腸道、泌尿生殖道異物存留或因體內病變導致阻塞者。
9)精神病患有危及他人或自己之安全,或呈現精神疾病症狀須緊急s處置者。
10)重大意外導致之急性傷害。
11)生命癥象不穩定或其他可能造成生命危急症狀者。
12)應立即處理之法定傳染病。
13)二天以上連續假日期間發生之突發性病痛或創傷。 |